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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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教科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转自高教所)
发布日期:2023-05-11浏览次数:
  供稿:   |   编辑:李洋   |

各教学单位、部门:

现将吉林省教科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相关事宜,并按照学校受理时间提交相关材料。

全规办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学校组织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5月24日(周三)15点前,申请人将平台上填写的《申请书》导出,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1份报送高教所(行政办公楼316室)。

2.5月26日前高教所统一将《申请书》加盖学校公章,返回申请人。

3.5月29日前申请人将加盖公章的申请书扫描版(要求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及 PDF 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

4.6月1日前学校完成平台审核并提交省教科办。

二、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吉林省教科办根据申报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

三、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制作了《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详见附件)。

四、纸质版材料提交:

1.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均无需寄送纸质版。

2.申报国家重大招标项目需同时将纸质《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投标书》采用A3或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于6月5日(周一)报送高教所(行政办公楼316室)。


联系人:孟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82306575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