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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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通知及新委员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4-10-29浏览次数:
  供稿:   |   编辑:工学院   |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学术治理水平,促进学科发展与学术交流,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我院发展需要,现进行工学院第五届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职责概述

学术委员会是学院学术事务的最高审议与咨询机构,负责审议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评定教学科研成果、指导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等,对提升学院学术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新委员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副高级职称。愿意积极参与学术委员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专业条件:在近五年内有显著的科研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利软著、专著教材、获奖情况。对学科前沿有深入了解,能够把握学科发展趋势。在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方面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其他要求:能够保证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学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无违反学术道德和师德师风的不良记录。

三、换届选举办法

提名阶段: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自我推荐,或由所在系(室)、科研团队等集体推荐。提名需按时提交“工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申报表”(见附件),电子版发给学院办公室宁泽蕴老师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00前。

资格审查阶段:由上一届学术委员会或指定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有效候选人名单。

选举阶段: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由上一届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进行选举。根据得票数高低,结合学院发展需要,确定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公示与任命:将选举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批准,正式任命。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位有意参选的教职工务必按时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选举过程中,请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说明,请联系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82306901

联系人:宁泽蕴



初审:宁泽蕴

复审:胡海燕

终审:吴景春



工学院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