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根据《吉林工商学院攻读博士暂行规定》(吉工商院院字〔2017〕105号)有关要求,对在本次考核名单上的博士人员进行考核。
一、考核小组成立情况
组长:王科飞 组员:胡海燕 薛玉霞
二、考核程序
(一)工学院按学校要求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三人组成,组长由王科飞院长担任。
(二)考核小组负责审核被考核博士人员提交的业绩成果材料,如表1所示。
表1 被考核博士人员业绩成果
序号 | 部门 | 姓名 | 工作量 | 到账经费 | 省级项目 (主持) | 考核结果 |
1 | 工学院 | 李洋 | 完成 | 10万 | 1.吉林省科技厅青年成长科技人才项目1项,主持 2.省高等教育学会项目1项,主持 | 合格 |
(三)经考核,本次被考核博士人员考核结果为合格。
工学院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