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按照吉林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职称评聘工作要求,根据《吉林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吉工商院院字〔2023〕172号))(附件1)文件规定,现就我校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一)人员范围
1.符合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历条件的申报人员(详见《关于对2025年职称信息化申报审核情况的公示》)以及符合条件的有资格未聘人员。
2.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等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2月31日。
(二)系列范围
1.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图书资料专业、档案专业、卫生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出版系列、建筑工程系列、通信工程系列、党务和思政人员“双线晋升”。
2.以考代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后参加本单位竞聘;考评结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考取相应级别合格证书后正常参加本单位职称评聘;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兑现人员参加全省统一评聘。
二、评聘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个人申报(4月21日-5月5日)
1.申报方式
个人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附件2)。
2.注意事项
系统中所填写的学历、学位、职称取得时间、聘任时间等基础信息均按照《关于对2025年职称信息化申报审核情况的公示》填写。
(二)基层初审(5月6日-5月18日)
1.工作方式
基层初审工作采取网上系统操作的方式进行(附件3)。
2.工作流程
各基层考核推荐小组制定基层考核推荐方案(附件4),对申报人员进行师德测评、业绩成果真实性和相关性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排序推荐,形成推荐报告(按照不同系列、不同级别排序)。师德测评过程材料在申报人所在部门留存备查,师德测评结果和排序推荐结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推荐方案、师德测评结果、述职报告、排序推荐报告等材料经系统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学校复审(5月19日-6月18日)
学校复审工作采取网上系统审核的方式进行(附件5),审核结果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业绩成果审核通过人员按规定标准交纳职称评审费。
(四)学校评聘委员会表决(时间待定)
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例会、收到批复后例会、评议并表决产生学校2025年度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拟评聘人选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人员需现场述职答辩)。拟评聘人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导工作,研究决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有关重要事项。
组 长:张吉锋 李宝永
副组长:杜希刚 崔宪刚 徐 文 张熙奀
管清平(常务) 董本云
成 员:李富荣 王 东 宋学红 许 晶 齐 权
王维坚 焦爱丽 高 楠
四、责任追究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一经查实,按照《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对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和组织不力、把关不严、工作延误或违规操作的单位(部门),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相关说明
(一)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满足各系列、各层级基本条件,业绩成果代表作数量须符合《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提交代表性成果不超过10项,中级不超过5项。
人力资源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