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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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日程安排
发布日期:2019-12-04浏览次数:
  供稿:   |   编辑:高玉喜   |

工学院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领导小组及工作日程安排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赵一夫 王科飞

副组长:冯伟东(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高玉喜

成 员:工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

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孙海玲 胡志广

二、日程安排

(一)11月29日至12月3日,下发相关表格,个人准备申报材料(其中,申报高级职称提交的学术成果累计不超过10项,申报中级职称提交的学术成果累计不超过5项),基层单位推荐小组上报组成人员名单。

(二)12月4日至12月10日,分院组织申报人员签署《诚信承诺书》,12月6日上午九点前向分院提交申报材料(系办),中午十二点五十分院全体员工开会,申报个人述职,分院组织全体人员对申报人员进行师德测评,对师德测评合格人员进行初审,并对业绩材料综合量化后排序、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师德测评结果、赋分情况、排序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评选、推荐。

(四)12月11日,分院向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基层单位推荐原则(方案)、初评情况公示结果、参评人员排序名单、参评人员全部申报材料等(地点:行政楼514会议室)。

(五)12月12日至12月16日,学校资格审查单位组织专人进行复审,认定申报材料的真伪与时效性。

(六)12月17日至12月23日,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对汇总复审结果,确定符合条件参评人选,并按学科(类)分别排序,公示符合相应层级评聘条件的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12月24日—12月25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申报副高级及以下人员进行学科组答辩、排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2020年1月2日,公示结束后,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 。

(九)1月2至1月8日,向省人社厅报送例会申请、评委会专家名册、参评人员名册、《承诺书》、评审工作方案。根据人社厅核定下发的《评委会例会通知单》的指数情况,依据学科组答辩排序由高至低确定进入学校评委会的参评人选,并提请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开展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例会前的准备工作。

(十)1月9日—1月10日,按照省人社厅批复组织召开评聘委员会例会。选举产生评委会主任,主持评委会各环节工作,评委会集体共议后,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拟通过人选,赞成票达到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含)的视为通过,并公布评聘结果。

(十一)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省人社厅上报评聘结果,10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材料。

(时间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